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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条款有哪些内容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2-03-15

  我们说到国际货物的贸易,就不得不提到一下信用证了,信用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是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信用证的条款具体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信用证条款有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

  一、信用证条款有哪些内容

  信用证的常见条款

  1.1 信用证本身的说明:编号、种类、申请人、受益人、兑用方式及兑用银行等

  1.2 货物描述:品名、单价、数量、包装等

  1.3 对运输的要求:运输路线、最迟装运时间、是否允许分批、转运等

  1.4 对单据的要求: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1.5 附加条件

  1.6 银行间的指示或授权

  审查信用证的基本原则

  2.1 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

  2.2 信用证本身的条款是否前后一致

  2.3 能否满足信用证所设定的付款条件

  信用证中“特别重要”条款及常见问题

  3.1 兑用方式及兑用银行:尽量不要接受available with the issuing bank by (deferred) payment

  3.2 到期地点:尽量要expiry in China

  3.3 交单时间是否宽松

  3.4 单据条款:所要求的单据是否确定能够获得,比如客检报告;受益人是否有义务提交相应的单据,比如FOB项下的保险单据。

  3.5 开证行的信用等级、客户和银行是否受制裁

  总之,信用证中的每个条款都应认真审查,以确保自身的收款安全。

信用证条款有哪些内容

        二、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主要区别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适用范围不同

  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

  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能否融资不同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与合同关系不同

  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三、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信用证条款有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信用证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对信用证中的每个条款都要认真审查,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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