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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8月买了房子付了首付,2014年3月我在婚,2015年12月要付款余下的欠款,钱是我婚前的,2016年房子才下来,房产证是我跟女儿的名字,算我婚后财产吗,怎么样才能证明属于我 自己的?

你好!你的房子应属于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尾款)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一人一半。你可以和你老公写份协议,声明该房产他未出过钱房产属你个人,并做律师见证,这样能够较好的保护你的权利。

回复时间:2015-08-19 22:27:31 回复律师:田学义律师 咨询热线:186-222-8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