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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学义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纠纷、公司治理、股权收购、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外商投资、国际融资、外资并购、涉外诉讼与仲裁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方面,田学...[详细介绍]
您好;我于14年2月购买期房交全款并订立合同,合同约定15年11月15日入住。但是后来我想把儿子名加上,开发商说要把现合同作废才能加名。我们于4月将原合同作废,现订立新合同,但是交房日期改为16年11月15日入住。我的发票是14年2月,这样定合法、合理吗?谢谢! 我坚持15年11月入住行吗?
您好!如果您坚持要加儿子名字,则原合同作废,你需要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交房日期则有双方具体协商确定,否则您只能按与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