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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货车司机,年初我开着自己的大货车给某单位送货,到了卸货单位我自己打车帮时不慎把自己的眼睛碰伤,经医院治疗花费5.7万元,请问谁可以对我负责

您好!如果是某单位雇你开车送货,则你们属于雇佣关系该单位应赔偿。但如果和某单位只是合同关系,对方付你运费,你的医药费则需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2015-08-19 22:42:52 回复律师:田学义律师 咨询热线:186-222-8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