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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收集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09-28

  当我们的权益被侵害的时候,很多受害者可能会素手无策,也有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受害者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诉讼,但是起诉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对于涉外民事诉讼类型的案件来说更是如此。那么,涉外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收集呢?今天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一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涉外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收集

  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收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客观性

  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

  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

  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三者缺一不可。

  二、民事案件证据分为哪些种类?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2、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3、物证

  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视听资料

  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

  5、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

  6、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

  8、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预防证据灭失可以采取哪些手段?

  对于可能灭失或者将来难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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