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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09-28

  对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明确了,与我国有关的民事诉讼都可以由我国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发生争议时,首先就是考虑法院管辖的问题。那涉外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涉外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只要与我国有关的,都可以在我国法院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二、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发生涉外经济合同争议怎么样去解决

  我国颁布的《合同法》中的合同,可以将其分为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两大类。而在涉外合同中,最主要的就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指的是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合同。而在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争议。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涉外经济合同争议的实体法适用情况。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已有选择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该项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是外国法。但是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和明示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以前作出选择。如果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对于下列涉外经济合同,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方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银行贷款或者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者担保银行所在地的法律。

  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技术转让合同,适用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法律。

  科技咨询或者设计合同,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劳务合同,适用劳务实施地的法律。

  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

  代理合同,适用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者抵押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合同明显地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具有更密切的关系,人民法院应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依据。

  1、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所的,应以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居所为准。

  2、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如果同涉外经济合同法或者我国其他与涉外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在应当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如果我国法律对于合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4、在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如果适用该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则不予适用,而应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其他涉外经济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由法律另行规定。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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