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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10-17

  在我国公司的类型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不同的公司类型就决定了两种不同的运行方式。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的变更,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有关规定确立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公司的组织机构。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际缴纳的资本。

  1、由于公司的设立是资本的联合,只有有资本才能形成联合,才能形成公司这个法人实体,所以公司资本应是实有的,由公司股东向公司实际缴纳的;

  2、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并不足由股东对债权人负责,而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形式应当要求公司的资产是实际存在的资产,即由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而不应是虚有的数额;

  3、由于公司应当以实际资产作保证建立信誉,就应有实缴的出资。

  正是因为以上三个方面的理由,所以法律上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三、如何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发起人或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证明;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5、公司章程;

  6、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同时附经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发起人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提交发起人的投资资格证明);

  9、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公司住所证明(住所为租赁的,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住所为股东自有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

  13、公司所在地工商所出具的《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

  14、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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